蘋果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交新方案,擬對 iOS 應用內透過外部連結完成的購買收取佣金,標準費率為 15%。普通應用開發者若透過外部連結引導用戶完成購買,將按 15% 支付佣金。加入蘋果小型企業計畫的開發者,費率降至 5%。參與特定合作項目的開發者可適用 10% 費率,包括 Video Partner Program、News Partner Program 和 Mini Apps Partner Program。訂閱類產品的續費交易,費率也擬降至 10%。最高法院拒絕了蘋果要求暫停下級法院後續程序的請求,蘋果隨後披露了新的收費結構,意味著下級法院將繼續審查其站外支付收費安排。蘋果表示,相關收費是為了回收其在工具、技術和服務上的投入,用於維護 App Store 及相關軟體體系。蘋果還將自己的方案與 Google Play 進行比較,稱 Google Play 對標準應用的站外連結支付費率為 20%,部分特殊項目為 15%,訂閱續費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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