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拉納 vs 阿比特倫,羅賓漢鏈的公開辯論…「手續費高達100倍」 vs 「不是租客而是房東」

By: www.blockmedia.co.kr|2026/09/08 08:00:00

[區塊媒體記者:韓志賢] 索拉納共同創辦人阿納托利·雅科文科與阿比特倫開發公司Offchain Labs共同創辦人史蒂芬·戈德費德就羅賓漢鏈的手續費結構展開了公開辯論。這場辯論從簡單的交易手續費比較開始,演變為關於「是使用便宜的公共區塊鏈,還是建立自己的鏈以獲取網絡收益」的Layer 1 (L1)與Layer 2 (L2)商業模式競爭。

雅科文科在8日透過X(前推特)表示:「羅賓漢鏈的平均交易手續費已上升至約0.4美元,這是索拉納平均交易手續費的100倍左右。」他對此表示批評。

雅科文科特別質疑羅賓漢向阿比特倫生態系統支付的收益分配金額。羅賓漢鏈根據阿比特倫擴展計劃(AEP)將協議的純收益的10%回饋給阿比特倫生態系統。雅科文科指出,僅這10%就足以覆蓋索拉納上產生的交易手續費約4倍,並主張如果使用索拉納,羅賓漢本可以向用戶提供事實上「無燃料費」的服務。

他還對將網絡擁堵本身作為收益來源的結構提出質疑。他表示,前端通常可以收取5080基點(0.500.80%),並主張「沒有理由將收益與後端的處理能力綁在一起」。也就是說,如果羅賓漢想賺錢,並不需要高額收取區塊鏈使用費,而是可以從交易服務中獲利。

戈德費德立即反駁。他指出,如果羅賓漢運營基於阿比特倫的自有鏈,則在AEP進行收益分配後,可以獲得網絡上產生的經濟收益的大部分,但如果僅在索拉納上運行應用,則基礎網絡的手續費將流向索拉納的驗證者等。

他將此比作房地產,表示「羅賓漢選擇阿比特倫是因為它想成為房東,而不是租客」。特別是考慮到通過第三方錢包或DApp直接產生的交易,擁有自有鏈的經濟效益會更大。

辯論擴展到了最大提取價值(MEV)問題。戈德費德主張,僅根據表面上的燃料費來比較兩條鏈的成本是不應該的。他解釋說,阿比特倫和羅賓漢鏈通過抑制前置交易和惡性MEV,可以降低用戶在交易過程中承擔的「隱藏成本」。

對此,雅科文科反駁說,阿比特倫的點差和手續費負擔高於索拉納。他主張,僅考慮流向阿比特倫生態系統的收益分配成本,就已經超過了由於三明治攻擊等造成的損失,並且持有收益最大化動機的單一序列器結構不可能比多個參與者競爭的無許可結構更有效。

此次辯論因羅賓漢鏈的使用量激增而受到更多關注。羅賓漢鏈於7月1日基於阿比特倫技術推出主網,隨後交易量急劇增加,至9月初每日交易筆數超過1000萬筆,網絡手續費也達到數百萬美元的規模。

最終,兩位創始人的主張可歸結為對區塊鏈商業模式的不同哲學。

雅科文科的邏輯是「如果有一棟租金非常便宜的高性能建築,為什麼還要建自己的房子?」他主張使用像索拉納這樣的低成本L1,企業在應用中獲利對用戶更有利。

而戈德費德的邏輯則是「羅賓漢想要成為房東,而不是為了省租金的租客」。他認為,雖然建立自有L2會增加成本,但可以直接控制網絡上產生的經濟活動和收益。

因此,此次辯論被評價為企業在提供服務時是選擇便宜的通用L1,還是建立自有L2以獲取網絡經濟權的競爭。

索拉納與阿比特倫之間的辯論也引來了第三方區塊鏈陣營的參與。幣安鏈(BNB Chain)成長總監尼娜·隆在6日透過X表示:「降低燃料費不再是區塊鏈行業的首要任務。」

隆強調,區塊鏈應該確保技術開發和生態系統增長的可持續商業模式才是當前更重要的課題。他解釋,收益模式不僅限於燃料費,還可以是收益分配(Revenue Share)、企業間商業合同等多種形式。

他指出,在過去五年中,區塊鏈基金會主要提供補助金和投資,並專注於降低燃料費,未來若要持續技術開發和生態系統支持,區塊鏈企業需要堅固的商業結構。然而,隆也表示,燃料費只是多種變現方式之一,建立可持續的收益模式並不意味著必須提高燃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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