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與在俄羅斯登記的證券之間的交換,將在《數字貨幣與數字權利法》生效後,按照已經為證券市場參與者所熟知的邏輯進行:如同將一種證券交換為另一種證券。目前並不是在談論已經運行的普遍服務,而是將在法律開始生效及數字存管機構準備好後啟動的方案。這是俄羅斯央行所報導的,對未來的數字貨幣運作方案進行了解釋。
央行認為,對於專業市場參與者來說,這一機制不會是什麼根本性的創新。加密貨幣將在數字存管機構中進行登記,而證券則在傳統的存管基礎設施中進行登記。因此,交易的結算將在兩個會計系統之間進行分配。
如果交易是通過中介——經紀人、兌換商或數字貨幣兌換的在線服務——進行的,則證券與數字貨幣的交換將分別在存管機構和數字存管機構中進行結算。
整體過程將如下所示:
這樣的操作與普通的銀行交易不同,因為這裡並不是直接轉移資金,而是資產的交換:一方面是股票、債券或其他工具,另一方面是數字貨幣,例如比特幣或穩定幣。
法律並未引入一個封閉的證券清單,這些證券可以用來交換加密貨幣。俄羅斯央行進一步澄清,這可能涉及幾種類型的工具:
該方案還可以包括外國穩定幣。這對市場來說非常重要,因為像Tether這樣的資產在數字貨幣的結算中被廣泛使用。同時,證券的報價必須保持在盧布中:不能直接以加密貨幣設置股票或債券的價格。
通常使用幾個渠道將加密貨幣轉換為盧布。這些渠道在速度、手續費、限額、用戶驗證要求和風險水平上有所不同。
整體的提現方案看起來很簡單:
將加密貨幣轉換為盧布和未來的俄羅斯證券交換方案是不同的操作。在央行解釋的模型中,數字貨幣在數字存管機構中進行登記,俄羅斯證券在存管基礎設施中進行登記,而結算則通過相應的會計系統進行。證券的價格必須保持在盧布中。
在盧布交換中,主要風險與欺詐、銀行卡被封鎖、資金損失和資金來源確認問題有關。
在稅收方面,重要的是將加密錢包的存在與交易的收益區分開。如果在出售數字貨幣時產生了收益,最好保留交易的文件以計算稅務義務和確認資金的來源。在進行大額操作之前,應檢查通知和報告的最新要求。
國家杜馬於7月21日通過了《數字貨幣與數字權利法》。其主要條款將於2026年9月1日生效。
俄羅斯央行強調,數字存管機構需要時間來啟動加密貨幣的登記並開始進行這類操作。這將成為俄羅斯金融基礎設施中的一個新元素,其中透明的登記、資產流動的監控以及降低風險(包括洗錢)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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