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方自證完成承諾即可申請脫離證券屬性,SEC 保留事後追責,空投計入融資額度,彌補國會立法滯後問題。
撰文:Conflux
北京時間 8 月 19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公布《加密資產監管條例》(Regulation Crypto Assets)草案,允許初創專案在四年內募集不超過 500 萬美元,規模更大的專案可以每 12 個月募集 2000 萬或 7500 萬美元,無需走完整證券註冊流程。
與此同時,白宮也在同步為這套政策方向站台。8 月 20 日凌晨,特朗普在白宮會見 SEC、CFTC 主席及 Coinbase、納斯達克等加密與傳統金融高管,並再次敦促國會推進《CLARITY 法案》。在國會立法遲遲沒有落地的情況下,美國政府準備先用行政監管,把加密資產發行和融資的規則搭起來。市場情緒也隨之回暖。
而這份草案真正的分量,也不在於額度放寬了多少,而在於它改造了一套判斷邏輯:過去實務中,代幣能否擺脫證券屬性,往往要結合霍威測試(Howey Test,美國判斷某項資產是否構成「投資合同」的經典法律標準)、專案方公開承諾以及網絡是否已經具備足夠的功能性和去中心化程度來綜合判斷;現在,SEC 把這套判斷進一步規則化------你當初賣幣時承諾了什麼,這些承諾兌現或永久停止了嗎,由你自己申報證明,SEC 保留事後挑戰的權力。
新草案設置了一項投資合同安全港(Investment Contract Safe Harbor)機制。具體流程是:專案方完成或永久停止此前承諾的「關鍵管理性努力」(essential managerial efforts,指團隊為了讓代幣升值而承擔的開發、運營、推廣等工作),不再作出新的相關承諾,隨後提交一份 TR 表格(Form TR,一種自我認證申報文件),在其中自己認證已滿足條件,並附上支持這一判斷的分析說明。
關鍵的一點是,TR 表格的提交不等於 SEC 事前批准。SEC 並不會在專案方申報時逐一核准放行,而是保留了日後重新審查、挑戰專案方認證是否成立的權力。
這意味著主導權並沒有簡單地從「市場共識」轉移到 SEC 手裡,而是從過去圍繞去中心化、功能性和專案方管理努力展開的模糊判斷,轉向了一套「發行方自證、SEC 事後監督」的制度化框架。SEC 沒有替專案發「畢業證」,它規定的是專案方要怎麼自己證明已經畢業,以及一旦證明錯了,誰來負責。
這個區別看似技術性,實際上決定了整套規則的性質:權力集中在監管機構手裡的,不是事前審批權,而是事後挑戰和執法權。
獲益最明顯的,是那些有能力「少講故事、快速交棒」的成熟團隊。企業證券律師 Gabriel Shapiro 指出,代幣能否擺脫投資條款,和專案方公開做過的承諾直接綁定------承諾越少,需要證明完成或停止的工作就越少,退出安全港的速度也越快。
草案的 103 號規則要求專案方披露自己承諾做什麼、「關鍵管理性努力」具體是什麼、做到什麼程度、開發計劃及進展如何。未來,這些披露都會成為判斷投資合同是否已經結束的重要依據。團隊在融資階段把管理承諾講得越滿------承諾完成某項關鍵功能、建立某套網絡機制、推動生態達到某種成熟狀態------未來就越需要證明這些承諾已經完成,或者已經永久停止。
如果這套規則最終落地,專案若想合法地面向美國投資者募資,美國本土發行、合規和交易基礎設施的價值都會上升。草案的融資豁免機制明確要求發行實體在美國註冊、多數高管為美國公民或居民、超過一半資產位於美國境內,業務也需要主要在美國開展。這套規則真正試圖收回的,或許正是過去幾年流向美國境外的發行和融資活動。
反過來,處境變得更複雜的,是那類依賴「去中心化敘事」包裝專案、實際控制權卻仍握在團隊手中的發行方------如果它此前把推動網絡去中心化寫成了投資者可以依賴的關鍵管理承諾,那麼即便主網已經上線、產品已經可用,也可能仍需證明這部分承諾已經完成或永久停止,才能進入安全港。
草案還有一處容易被忽略的細節:初創企業豁免機制對「受監管交易(covered transaction)」的定義,明確把空投(airdrop)、網絡獎勵等非現金分發方式也納入了計算範圍。這意味著,即便代幣是「免費」發出去的,它的價值也可能被計入 500 萬美元的豁免上限------空投不等於自動排除在融資額度之外。
對於通過交易、貢獻流動性等方式換取未來代幣分配的積分活動,其是否以及如何計入這個上限,取決於具體的分發結構和規則適用,不能簡單地把它等同於「這類分發一定構成投資條款」。這也讓部分市場參與者,把新規和 Hyperliquid 尚未公布的 Season 3 空投聯繫了起來------不過目前沒有公開證據證明兩者存在直接關聯,這更適合作為一種市場猜測,而非事實陳述。
這次 SEC 主動出手另立規則,背後是一段並不輕鬆的歷史。前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任內,業內普遍批評其採取「執法式監管(regulation by enforcement)」------不預先給出清晰規則,而是靠事後起訴來劃定邊界。這種方式的直接後果,是不少專案選擇限制美國購買者、將發行和融資活動轉移到美國境外。
《加密資產監管條例》某種程度上是在為那幾年缺乏專門規則、主要依賴執法和個案解釋的監管方式補課。SEC 在提案中也承認,加密資產相關投資合同的性質可能隨著專案發展、發行方完成或停止其關鍵管理性努力而發生變化,而傳統證券監管框架很難直接適配這種動態過程。
這份草案能夠出現,還有一層更直接的推力------國會那部被視為「終極解決方案」的《CLARITY 法案》,在參議院的推進持續受阻,預測市場平台 Polymarket 上關於該法案能否在 2026 年內完成立法的市場預期也明顯走弱。白宮加密政策顧問帕特里克·威特(Patrick Witt)此前在 SALT 會議上表示,政府正給國會和參議院留出通過法案的窗口期,但也不會無限期等下去------如果 9 月的表決未能成功,監管機構會自行推進規則制定。
SEC 的規則提案與白宮隨後對《CLARITY 法案》的繼續施壓幾乎前後腳出現,形成了同一個政策方向上的呼應:與其等一部隨時可能夭折的法案,不如先用行政機構手裡現成的規則制定權,把發行和融資活動留在美國境內。
草案目前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三名在任 SEC 委員都投了贊成票,但空投、網絡獎勵等非現金分發具體如何估值,哪些專案能夠真正滿足安全港條件,這些規則在實際個案中如何執行,仍有大量細節留給公眾評論和後續監管實踐去填充。
但比 500 萬、2000 萬還是 7500 萬美元更值得關注的,是 SEC 第一次試圖把「代幣何時脫離投資合同」寫進一套明確的制度流程:專案方先完成或停止關鍵管理性努力,再自行認證,SEC 則保留事後挑戰權。
這意味著,美國監管對加密資產的思路,可能正在從「判斷它是不是證券」,轉向「管理它如何從證券走向獨立資產」。
過去,代幣「畢業」更多是一個需要在法院、監管機構和市場之間反復解釋的問題;如果這套規則最終落地,「畢業」將第一次擁有一套相對明確的程序和證明路徑。
但規則的改變也會反過來改變專案方的行為。既然發行階段作出的管理承諾會成為未來判斷「是否畢業」的依據,專案方或許會重新計算:哪些事情值得公開承諾,哪些路線圖必須寫進文件,哪些長期目標寧願留在內部規劃。
SEC 真正想重新定義的,或許不是代幣怎麼發行,而是代幣什麼時候算真正「畢業」。
而當「畢業」開始擁有明確的規則,下一場競爭就不再只是「誰能發幣」,而是誰能更快完成從專案方主導的融資,到代幣與投資合同真正分離的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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