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薩比亞的加密貨幣法律地位可能在今年年底之前得到確認:中央銀行已經完成了數字資產法案的準備,並將其提交給國家機構進行審核。
這份新文件旨在將市場從多年來的灰色地帶中解放出來,因為公民對數字資產的興趣日益增長,而對於交易所、兌換服務、經紀人和其他參與者的統一規則至今仍然缺乏。中央銀行金融科技與創新部門主任菲丹·托菲迪在「加薩比亞的數字金融議程」活動上宣布了這一法案的準備情況。
她表示,該文件的最新版本已經發送給國家機構。如果審核過程沒有延遲,法律可能在今年年底之前通過。對於市場來說,這將成為一個重要的起點:加密貨幣將不再是一個事實上許多事情都被允許,但幾乎沒有專門規範的領域。
加密貨幣早已超越了狹窄的愛好者圈子。如今,數字資產的使用者已達數百萬,而各國政府越來越多地選擇法律監管而非禁令。這一過程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中進行,包括俄羅斯和日本,雖然各國的做法有所不同,但總體趨勢是一致的:市場正試圖變得對用戶、企業和監管機構更為清晰。
在俄羅斯,加密貨幣並不被禁止,但不能在國內作為普通貨幣使用。法律《數字金融資產法》引入了數字貨幣的概念,並確立了主要原則:可以擁有、購買、出售和計算這些資產,但在俄羅斯市場上不能用其支付商品、服務和工作的費用。盧布仍然是唯一的法定支付工具。
監管建立在幾個區塊上:數字金融資產法、稅法、反洗錢規則、金融服務市場的規範以及2024年的特殊修正案。參與過程的有俄羅斯中央銀行、財政部、稅務局、俄羅斯金融監管局和政府。基本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針對數字資產的特定國際結算的制度自2024年9月1日起啟動,而挖礦的規則自2024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在俄羅斯,挖礦是被允許的,但有條件。公司和個體經營者必須通過登記冊運作,個人可以在遵守能源消耗限制的情況下無需註冊進行挖礦。加密貨幣交易的收入需繳納稅款:個人需申報利潤並按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公司則適用利潤稅。對於交易,結果是重要的:稅款是根據經濟利益計算的,而不僅僅是根據轉賬金額。
對於公民和公司,購買加密貨幣並沒有固定金額的統一限制。也沒有封閉的可以合法購買的幣種清單:問題通常不在於資產的名稱,而在於遵守稅務、外匯和反洗錢要求。對於與外國合作夥伴的結算,加密貨幣只能在特殊實驗性制度下使用,並在授權參與者的監控下進行。違規行為可能會導致稅款的補繳、罰款、滯納金、可疑交易的封鎖,若逃稅或洗錢則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在日本,加密貨幣被認定為加密資產,交易所依據許可證運作並受到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督。在美國,尚未形成統一的模式:部分問題由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金融犯罪執法網(FinCEN)和國稅局(IRS)控制,而某些要求則取決於州的法律。在歐盟,實施了統一的MiCA方法,為代幣發行者和加密服務提供商引入了規則。相反,中國則選擇了嚴厲的立場:國內的加密貨幣交易和加密交易所的運作事實上被禁止,挖礦也因監管限制而被排擠。
在阿塞拜疆,目前尚無專門針對虛擬資產的法律。然而,它們也並非完全不受法律約束。中央銀行批准的保證金交易規則中直接提到了加密貨幣,將其描述為在差價合約中計算槓桿的數字貨幣。
但這樣的提及顯然不足以建立一個完整的系統。在國內,加密貨幣不能作為支付手段,因為唯一合法的支付手段仍然是馬納特(manat)。這是由國家控制的法定貨幣。與此同時,購買、儲存、銷售數字資產和挖礦並不被直接禁止。
在實踐中,公民可以通過海外的加密貨幣平台在互聯網上進行交易:對於這類操作並不會受到刑事或行政責任的追究。然而,缺乏明確的規則使得市場對用戶和金融機構來說都不穩定,因為他們不明白可接受的界限在哪裡。
目前,部分問題通過電子商務、貨幣監管、證券市場以及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來解決。民法允許通過現有的類別來考慮單獨的操作,但對於動態的加密市場來說,這仍然不夠。
憲法保障從事任何經濟活動的權利,只要法律沒有禁止。因此,挖礦和數字資產的操作被視為可接受的。但在沒有專門規則的情況下,大型銀行和投資公司更傾向於保持距離:聲譽風險過高,對交易監控的問題也太多。
數字貨幣專家埃爾努爾·古利耶夫認為,正是缺乏明確的規範基礎妨礙了大型參與者進入這一市場。他估計,合法化和引入包括CARF系統在內的操作追蹤標準將有助於降低洗錢風險,並使當地市場更接近國際實踐。
主要問題在於,稅務機關缺乏技術工具來全面監控這些操作。加密貨幣目前尚未正式合法化,其收益僅被視為非商業活動的收入。
根據埃爾努爾·古利耶夫的說法,該國沒有本地受監管的加密交易所和交換服務,稅務機關無法與之交換數據。海外平台不會自動向阿塞拜疆機構提供信息,信息披露僅在法院裁決後才能進行。因此,國家無法看到加密市場參與者的實際數量及其收入規模。
一些稅收機制已經開始運作。個人從數字資產操作中獲得的收入被視為非商業活動的收入。稅款是根據利潤繳納的,即加密資產的購買價格與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
此外,在某些跨境操作中,適用稅法中規定的條款。其中包括增值稅和預扣稅。但目前對加密貨幣收入的課稅在很大程度上仍依賴於自願申報。
官方並未提供有關多少阿塞拜疆公民自行繳納加密貨幣利潤稅的統計數據。儘管相關規定自2017年以來就已存在,但執行機制仍未建立。國家稅務局強調繳納的必要性,但實際程序則由公民自行負責:個人必須自行申報利潤,然後適用14%的稅率。
新法案旨在填補這一空白。預計將確定虛擬資產的地位,對交易所、經紀商、交換平台及其他市場參與者提出要求。還將涉及許可、統一的運營規則以及對該領域的國家監管。
對於監管機構來說,不僅是合法化,還有透明度至關重要。中央銀行計劃建立數字資產交易的監控系統,減少洗錢和逃稅的風險,並使國家規則更接近國際標準,包括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對加密資產信息交換的建議。
與此同時,該國正在準備一份基礎的教育和信息性文件。這將成為加密貨幣和虛擬資產綜合監管的基礎。阿塞拜疆金融科技協會AzFina的董事會主席埃德加·阿卜杜拉耶夫表示。
他表示,阿塞拜疆已經形成了對穩定幣的初步監管方法,並確定了後續的工作階段。該計劃將逐步實施。在更長期的前景中,當地市場可能會出現由中央銀行控制的穩定幣。
這樣的基礎設施不僅對結算至關重要。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資產建立在區塊鏈上,利用加密技術保護記錄並確認交易。但對於金融系統來說,僅有技術是不夠的:需要法律框架來解釋如何計算資產、如何進行客戶審查,以及加密貨幣交易與普通銀行交易的區別。
中央銀行已經在發展金融創新的環境。阿塞拜疆有一個監管沙盒,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在其中測試新產品,包括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解決方案。中央銀行指出,對這個平台的興趣仍在增長。
開放銀行項目也在持續進行。菲丹·托菲迪表示,所有國家的銀行都已連接到該平台,金融科技公司的數量也在增加。未來,用戶將能夠通過一個應用程序管理不同銀行的賬戶,而開放的數字生態系統將為新的金融服務創造空間。
下一步將是金融部門數字發展的新戰略。中央銀行已經評估了銀行、支付機構、金融科技公司、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數字成熟度。這些結果將成為數字轉型計劃的基礎,特別關注人工智能、現代金融技術和更清晰的數字資產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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