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在俄羅斯的合法化獲得了關鍵的形式:國家杜馬在第三次讀取中通過了聯邦法案《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法》,該法案將加密市場從不太明確的狀態轉變為一個有操作規則、對投資者的要求以及被允許從事數位貨幣業務的組織名單的系統。這並不是一個封閉的貨幣清單:根據法律標準,各種加密資產,包括比特幣和以太坊,都可能受到規範。
這份287頁的文件確認了加密貨幣的貨幣價值地位。擁有這類資產的人必須向聯邦稅務局(FNS)通報開設加密錢包的情況,並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對交易進行報告。加密貨幣交易的收入需要申報,個人需考慮個人所得稅;未繳納稅款將根據稅法承擔責任。
在新模型中,加密貨幣不被視為普通貨幣或證券,而是作為一種獨立的數位貨幣。對於市場參與者來說,這一點在投資和會計方面都很重要:這類資產在會計上需要明確的反映和控制規則。
對於金融市場來說,這些規範的重要性還在於數位貨幣進入了受監管的環境。對經濟的影響可能是雙重的:企業和個人投資者獲得了更明確的會計規則和接入基礎設施的權利,但同時對報告、身份識別和交易控制的要求也在增加。俄羅斯中央銀行,即中央銀行,仍然是監管貨幣、外匯和金融工具的關鍵機構。在立法程序完成後,這類級別的文件由俄羅斯聯邦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簽署。
該法案將數位貨幣市場的受監管參與者分為五類:
在過渡期結束後,加密貨幣的交易必須通過這些組織和銀行進行。
對於合格和非合格投資者的進入規則也有明確的規定。非合格投資者每年可以通過一個中介購買最多300,000盧布的數位貨幣。對於合格投資者,交易量沒有上限。
合法的加密貨幣兌換和提取盧布將依賴於被允許的中介:
新規定描述了如何進行數位貨幣的組織化交易,以及如何進行會計和存儲。當一個月內進行兩次或更多交易,總金額超過3.5百萬盧布時,交易被認為是組織化的。
市場參與者獲得了適應的時間:過渡期將持續到2027年7月1日。從9月1日起,法律的主要規範將開始生效:數位貨幣的地位、市場參與者的要求、會計和報告。在2027年7月1日之前,市場將適應新的模式,之後,加密貨幣的交易只能通過受監管的組織和銀行進行。
這些規則不僅涉及國內結算,還涉及數位貨幣在對外經濟活動中的使用。對於普通用戶和投資者來說,合法化意味著更明確但更正式的場景:交易必須通過被允許的中介進行,考慮非合格投資者的限額,保存交易的確認並履行稅務義務。主要風險與違反限額、報告和在過渡期後進行未經監管基礎設施的交易有關。
該文件作為法案編號1194918-8《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法》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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